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地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等学生食堂突发事件,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1、公司成立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在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组员:餐饮中心主任、承包经营的法人、项目经理、经营主管
办公室设在饮食服务中心,餐饮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兼信息报送员。
二、工作职责:
1、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和协调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2、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3、负责协调组织学校内外医疗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4、负责对相关食堂食品的查验工作,并会同省市区相关卫生防疫和监督部门组织好各项检验工作。
5、协调处理好善后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学生食堂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校在同一时间段同一地点发生10人以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⑴事故发生后,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应迅速向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治情况,由学院再向上一级领导机关报告,在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⑵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及时到位,迅速开展应急救治工作。
⑶组织工作小组成员立即调查确认。
⑷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和性质进行调查。
2、学生食堂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般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院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急性肠胃疾病。
⑴在医院及时进行救治同时,询问了解病因,并报学生食堂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⑵应急工作小组及时安排相关人员现场与就诊学生核查病发原因,分清责任并报应急事件处理办公室。
⑶校医室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与学生食堂应急工作小组保持联系。
⑷学生食堂应急工作小组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食品的监管,分清责任,及时向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送信息。
四、应急处理时餐饮中心的配合工作:
1、立即封存食堂的食品留样,并针对病源疑似使用相关食品,交送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化验检测。
2、在事故原因未查明之前,组织好各学生食堂的供应工作,对怀疑病源食品停止出售。
3、对怀疑病源等食品和现场采取保护性措施,不使病源扩大。
4、对校内有严重病源的食堂(餐饮供应点)停业整顿,同时组织好正常的伙食保障服务工作。
5、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和校医室对病源物的清理和消毒工作。
6、各学生食堂针对突发事故进行安全整顿,清理病毒源,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